父母想把房子给孩子,买卖、赠与和继承,到底哪个更划算?!

继承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许多人在潜意识里都这样认为:我的财产将来肯定都是给孩子的,我父母的财产不给我还能给谁?

 

但对于财富继承中,往往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房产要是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合适?因为子女获得父母的房产有买卖、赠与、继承三种形式,而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等几种情形。

 

下面嘉庭律师来带您了解财富传承中,买卖、赠与、继承三种形式不同,探讨究竟哪种适合您:

 

 

一、买卖

 

(一)前提条件

买卖多适用于房产、车辆等类型的大型实物财产。父母将此类财产通过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1.此类财产必须是父母个人合法财产。

2.子女必须具备购买资格。比如商品房过户受当地限购政策约束;宅基地房过户,子女必须为同集体户成员且符合宅基地分配管理规定。

 

(二)发生时点

父母生前过户给子女的一种方式。

 

(三)反悔可能

正常情况下过户完成之后再行反悔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在一种情况下卖方存在追回的可能: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但是子女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购房款实际给到父母。这时候父母可以反悔,因为子女未实际支付购房款,视同违约。

 

 

二、赠与

 

(一)前提条件

受赠人要受到相应资格条件的限制。比如,如果子女在当地没有购房资格的话,父母不能将房产赠与子女。有些地区能否接受赠与还受到限购影响(类似“买卖”中的限购政策)。

 

(二)发生时点

赠与行为发生在原产权人生前。

 

(三)反悔可能

相对于买卖而言,赠与的特点在于:赠与可以指定赠与个人并且可以附加条件。附条件的赠与也称之为附义务的赠与,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

 

比如:父母声明将房子赠与已婚儿子单独一个人,那么儿子的赠与所得将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也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条件,一旦赠与过户完成,如果儿子违背赠与条件或者发生如下情形,即使已经完成过户,父母也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要注意时间。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继承

 

(一)前提条件

只要财产属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具备继承权即可。

 

与买卖、赠与不同之处在于,继承人能否继承财产不受如限购政策、购房资格等的限制。比如:继承人不具备当地的购房资格、继承人已经是外籍等对于继承均无影响。

 

(二)发生时点

继承行为发生在原产权人去世之后。

 

(三)反悔可能

被继承人已经无法反悔——继承是发生在其去世之后的事情。但是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继承异议,比如某继承人没有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时不应当分得遗产,这个过程依赖于继承人举证。

 

对于上述三种形式,嘉庭律师有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1.在无法肯定自己有无风险,比如房产提前过户给子女未来可能会面临子女不孝、赡养难等风险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是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里。

 

2.在不想未来需要花大钱的时候,手头紧张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是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里。

 

3.子女孝顺、家庭和谐、手头又比较宽裕的情况下,可以怎样方便省钱怎样来。

 

按照目前的办理程序来看,买卖和赠与相对模式化标准化,办理起来比较简单。但继承涉及的问题可能比较多,需要的程序和资料等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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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律师

周志芳  主任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1年的办案经验,擅长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财富传承纠纷等领域;

北大园丁客座教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北京律协专委委员;

实战经验丰富,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数千件,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办案技巧;

关注妇女儿童和贫弱群体,向法律援助事业倾注自己最大的热情 以自己的满腔热忱为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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