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生完女儿后确诊乳腺癌,丈夫却要和我离婚」:婚姻律师揭开婚姻最血淋淋的真相!
各位好,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的配偶得了重病或癌症,你会怎么选择?
前不久我看了一个视频后内心五味杂陈。视频讲的是一对夫妻面对现实考验时,丈夫不得不离开妻子的故事。
视频里的女主人公,38岁,博士毕业,就在婚姻事业看似顺风顺水时,她被确诊为肝癌。
癌症不好治,每月花费不菲,医生说要想完全治愈,还得至少80万的换肝费。得知实情后,忍了5年的丈夫提出离婚,苦苦哀求妻子放过自己。评论区充斥着各种各样声讨和谩骂,有人唏嘘有人感慨。
这些年,我们看多了爱情中的你侬我侬,见惯了婚姻中的摩擦分歧,直到生死考验真正来临,才真正懂得那句——「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
作为律师我觉得,夫妻一场,不管贫穷或疾病,本该互相扶持着,有商有量,共渡难关。
谁曾想人心难测,为了保存最大的利益,枕边人会亲手毁掉你活下来的希望。(想打赢官司不知道该如何制定属于适合自己的方案?可拨打电话☎️:13522392090,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既然聊到离婚和疾病这个话题,那么我给大家讲一个前不久遇到的咨询吧。(PS:内容经当事人同意,请勿对号入座!)
01
周律师你好,我今年40岁,在北京某上市公司担任设计总监,去年刚生完二胎喜获一女,2016年买的房,还有13年贷款,就在我沉浸在儿女双全的喜悦里,乳腺癌却悄悄降临在我的身上。
一开始是洗澡时,摸到右侧乳房有东西,硬硬的。去医院检查,乳腺癌晚期,已经腋窝下转移。
起初我没想告诉老公,只是因为家务事都是我来操持,他就像个生活白痴,做饭、洗衣服、做家务,都不会。他就是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过事业心还蛮强。
确诊后的第一周先开始了化疗,婆婆得知我生病后来看望我,在医院的走廊隔着门,我都听到她跟丈夫的对话。
“这病这么费钱,治什么治,别花大钱买进口药了”。
“那不行,就算把房子卖掉,我也要给她治病”。
我和婆婆的关系不是很好,她那么说我也能理解,只是丈夫的话,在那一瞬间温暖到了我。只是后来发现,化疗并未有效,手术才是乳腺癌根治术,于是我切除了乳房。
做这个手术是我自己签的字,没有和老公商量,也许可能习惯了,以前家里有什么事,都是我拿主意。没想到等我出院回到家,推开门家里空荡荡的,给老公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没人接听。
我当时就有预感,他似乎故意冷战,来逼我离婚,就这样僵持了3个月,这期间,我又做了10次化疗、服药和打针,他一次也没来看我。就在前不久,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其实我想好了,如果他坚持离婚,我也可奈何。
最后想问一下周律师,如果离婚的话,我能要求他对我的治疗费用作出一定的资助和补偿吗?
02
很多人都说,生孩子是婚姻的试金石,但我却认为,疾病才是伴侣是否合格的照妖镜。男人爱不爱你生场病就知道!
本以为嫁给一个人,就是携手共同面对人生的风浪,没想到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做婚姻家事多年后,或是职业的缘故,我见过太多夫妻一方遭不幸,或残废或患癌症,另一方抛夫(妻)弃子,远走高飞。
家庭变故,或穷或灾,另一方守不住清贫,而另攀高枝等等的案例。
回到当事人的描述,如果你也有着和当事人一样的遭遇,作为婚姻律师我想说三点: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这是《民法典》对婚姻中弱者权利的一种保护,体现公平原则。
因为法院判决是否离婚主要考虑的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但如果一方疾病也是离婚纠纷中需要考虑的一个比较大的考虑因素,法官会考虑是不是另一方离婚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因此一方患癌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实践中法院对此类案件通常判决不予离婚。(想打赢官司不知道该如何制定属于适合自己的方案?可拨打电话☎️:13522392090,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02
夫妻一方患病,配偶须履行扶养义务,如不履行,严重时会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这也就是说,在你身患重病的时候,你老公应该照顾关心你,而不是靠离婚来摆脱你。
如果配偶有扶养能力却拒绝扶养,那么患有重病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配偶履行扶养义务。
如果夫妻一方患病或是不能独立生活,有扶养能力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很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婚内扶养义务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这一点。(想打赢官司不知道该如何制定属于适合自己的方案?可拨打电话☎️:13522392090,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从《民法典》实施至今,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离婚时实际获得的救济依然不足。通过对实务案件的分析可见,对于离婚经济帮助的数额通常都偏低。
我经常对当事人说,看一个人爱不爱你,不是看他平日里的浪漫,而是看你生病时他的态度。
很多时候,生活的苦难猝不及防,一场身体的疾病就会如此轻易就转化成婚姻情感的不幸。(想打赢官司不知道该如何制定属于适合自己的方案?可拨打电话☎️:13522392090,或添加文末律师微信即可)
写在最后
中国有句老话: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所以能结为夫妻的你们都要彼此珍惜,彼此爱护。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如果各位看完还不了解自己的情况应当主张何种请求的,或者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关问题,那么还是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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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周志芳律师
北京嘉庭律所事务所首席律师
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执业20年
Case appreciation
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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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离婚:女方为孩子对男方家暴再三忍让,男方仍不断实施家庭暴力,代理女方一次取证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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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代理某外企高管离婚纠纷案,成功指导当事人完成财产权属取证固定等相关工作,通过数轮协商谈判,不仅合理分割双方名下千万资产,还额外争取到他人代持的百万资产,顺利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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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代理某离婚纠纷案件二审,在一审判决情况对己方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二审实现逆转,成功帮助当事人多争取回百余万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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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男方父母出资为儿子买房,儿子与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协助男方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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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代理某继承纠纷,涉案财产形式复杂(股权、保险、房产和基金),金额巨大(标的额4000万),通过财产调查、协商谈判等方式,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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